形婚:她不要肉體接觸,他卻想要孩子 他給我下了藥,我就這樣被借腹生子了。
如果你發現自己被愛的人“形婚”了,你會如何抉擇?
摘要:他給我下了藥,我就這樣被借腹生子了。
借腹生子
拉拉。我現在都不認為自己和這個稱呼有任何關系。
即使是我的那位同性戀丈夫G,也認為我不是。他只是拿“把你小時候遭受猥褻的事給捅出去”來威脅我。既不想跟我離婚,更不想讓我打掉孩子。
我不敢說自己的真名,你可以叫我嘟嘟丫,我28歲了。我把身份隱藏起來講自己的事,就像躲進一個幽深的城堡里觀察外面的世界,這樣才有安全感。
原本我倆結婚,那是各取所需。2017年結婚后,我和丈夫都是各過各的。平日里丈夫也買日用品和衣服給我,但很少相見,基本都是微信上聯系。我們偶爾會吃個飯,象征性地表示一下倆人還是夫妻。就像翻曬糧食,不致使關系發霉。家里以及親友,都不知道我倆是私下里簽訂了協議的形式婚姻。像一對影子夫婦,但這正是我一直以來夢寐以求的。
打破這份平靜的是2018年三四月份。我被丈夫強迫行房并且懷孕了。我憤恨懷孕,但更憤恨這個男人沒經過同意就碰了自己的身體。我那原本看起來已經結痂的“傷口”,又被自己的丈夫親手摳破了。
攤牌。G在我面前聲淚俱下。爸媽催生,他自己說是迫不得已。細思一番,在將近一年多的時間里,他時常給我網購,還問候飲食起居。這些原來只是在算計而已。他是怎么侵害我的,如今我腦子一片空白。一定是在三月的那次吃飯時,他給我下了藥。我就這樣被借腹生子了。
沒有幾個同性戀敢于公開自己的性取向。絕大多數的“同志”們,會選擇用正常的婚姻打掩護。而那些雙方都是同性戀的形婚夫妻,不管是各自有固定的同性伴侶,還是迫于家里傳宗接代的壓力而暫時同意行房。
形婚后,他們多是經濟和財產上的糾葛。也正因為如此,形婚者事先都有私下里的協議。但婚姻法規里并無假結/離婚一說,一旦領證,就具備了法律效應。無論是口頭約定還是紙面協議,只要不在婚姻法的框架下都是無效的。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,訴諸法律通常都是一筆糊涂賬,只能寄托于雙方在道德良心上能遵守私約。
法律面前,私下里的約定成了廢紙一張。我也沒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想法。網上有很多遇到矛盾甚至被騙的訴說者,可除了在本群體內訴苦,提醒后來者擦亮眼睛,大家也就再無其他止損的實質行動了。
G求告多次,希望我能原諒他。只要留下孩子,什么條件都能談。我不理睬,G就歇斯底里了,威脅說要把我小時候被猥褻的事情公開。他想告發我,可我也有和他全部的聊天資料,隨時能告訴G的爸媽,他們的兒子到底是個什么種。
我和他僵持住了。我其實在心底做過權衡,相比于自己小時候的事,G的男同身份,見天日后,殺傷力更大。在60天極限值之前,我下定了做人流的決心。
我必須跟他離婚。即使家人和親朋不理解。
為了顏面和家人組建起來的婚姻,有時候也會因為顏面而分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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